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申诉渠道
(一)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部门(单位)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。
萧山区监察局监督电话:96178,0571-82898404,传真:0571-82898666,地址:萧山区行政中心2号楼,邮编:311202。
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:0571-82898629,传真:0571-82898622。地址:萧山区行政中心综合楼,邮编:311202。
(二)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部门(单位)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
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部门:萧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,联系电话:
0571-82898217,通讯地址:萧山区行政中心3号楼,邮编:311202。
行政诉讼管辖法院:萧山区人民法院,联系电话:0571-82665113,地址:萧山区金城路477号,邮编:311202